第1299章 论功行赏_魏晋干饭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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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99章 论功行赏

  赵含章当然不止和傅庭涵论功行赏,也会问汲渊和明预的意见。

  问汲渊:“先生以为封明预、曾越等人为侯如何?”

  问明预,“先生以为当封为国公的功臣有几人?”

  还问了赵铭的意见,于是名单改了又改,在这个过程中朝廷并没有闲下来,赵含章留下了拓跋猗卢,赐了他一座宅子,然后让拓跋六修带上圣旨回代国。

  北宫纯已经接到带着三万户的箕澹,卫雄也被黄安找到,赵含章想要见一见这俩人,然后再决定代国长史的人选。

  在此之前,代国暂由拓跋六修代郡守之权。

  朝廷还在准备太后和傅庭涵的封典,赵含章又下旨追尊祖父赵长舆为高祖,父赵治为世祖。

  追尊叔祖赵仲舆为靖王,加封其孙赵奕为靖国公。

  封傅庭涵为赵王,赵淞为汝南王,赵永为秦郡王,弘农公主为镇国长公主,驸马傅宣为北地郡公,追封傅祗为泾原王。

  这些都是很容易确定的,等这一批封完,赵含章这才开始大肆论功行赏。

  她封汲渊为宋国公,因他出身豫州梁国睢县,梁国在周朝时属于宋国,同时将梁国改为梁郡;

  封北宫纯为英国公,这自然是因为他的英勇坚毅了,同时加封大将军,领北地诸军事。

  加封赵铭为蔡国公,升户部尚书,这是汲渊和明预共同的建议,他为宗室,位置应该更高一些。

  明预为魏郡公,中书令;祖逖为北平郡公,除领冀州刺史外,还领任兵部尚书一职;赵驹为西平郡公,领兖州刺史职。

  曾越为勇毅侯,升任禁军统领,元立为忠信侯,升任察事部正卿;陈慧娘为宣德侯,领任礼部右侍郎并国子监司业;范颖为宣平侯,升任中书侍郎。

  秋武为忠勇侯,晋工部左侍郎;季平为长信侯,晋宣威将军,左营都护;

  赵程被封为信义侯,晋礼部尚书及国子监祭酒;石勒被封为宣武侯,明威将军……

  除他们外,王导被封为宣文伯,王仪风被封为平西伯,刘琨、米策、常宁、赵宽、孙令慧、李天和、谢时、赵信、胡锦等人皆加封为伯。

  等礼部官员将加封的圣旨念完,赵含章便道:“国家新立,因女子、孩童、庶民在国家建立中所做的大贡献,国家当回报之。周朝虽年久,但自东周之后,周王室式微,自春秋之后五百年战乱,秦二世而亡,汉分西东,也只四百零九年,不论是周朝,还是汉朝,皆因百姓困苦而亡。”

  “周汉如此,更不要说前朝,百姓苦战多年,所以王朝要长久,需得爱民。孟子有言,民为贵,社稷次之,君为轻,是故得乎丘民为天子,天子既是民心所愿,自然当为民心。”赵含章道:“所以现所用律法当变,命汲渊、明预、赵铭、赵程、贺循、祖逖、陈慧娘和范颖同理新法,确认华国新律法。”

  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,其实自秦朝建立之后,中国就一直是人治和法治的结合,其中法治占的地位可不低。

  秦朝被推翻之后,汉朝却继承了大半部秦律,只修改了部分条款,而后一代一代修订,改变法律,让它为统治阶级服务。

  可以说,法律是维护一个社会有序发展的最有利武器,赵含章想要这个国家随着自己的想法改变,最先要改的也是律法。

  可惜秦简因这多年的战争,以及一些不可说的原因遗失许多,想要找到完整的秦律暂时不可能了。

  但皇宫里收藏的竹简里还能找到不少秦律旧本,以及汉朝刚建立时的法律范本。

  当年刘邦是第一次当皇帝,吕雉也是第一次当皇后,整个国家也是第一次迎来帝后共治,所以一切都是摸索着前进。

  吕雉是直接参与政治的,她当时提出来好几条偏向女性的立法,可惜,在她死后,这些法律都被抹除。

  不过没关系,赵含章又给翻出来了。

  魏晋距离汉朝还很近,一些法律文本不能在外流传,但皇宫里是有收藏的。

  除了汉简,还有秦简。

  赵含章特意接见了刘琨和王仪风,从他们二人族里借来了不少汉朝和秦朝的书简。

  再有她默写的各种律法条文,立法小团队这就开始干活儿了。

  当然,这项工作虽然重要,却属于兼职,每个人有负责的类型,先自己写下法律条文,然后每两天凑在一起开会商讨,其余时候,大家还是要做本职工作的。

  而除他们八人外,朝中官员,以及天下有识之士,凡是对律法有见解的,都可以上书立法部或赵含章。

  赵含章命人在洛阳皇城门前修了一个大信箱,用木头做的,只留了一个投递的口子,然后全封起来。

  每五日才会用钥匙打开一次,将里面投递的信件拿出来看。

  这个信箱只针对立法,一开始投递信件的人特别少,有时候隔了五天去打开信箱,里面空荡荡的一片什么也没有。

  今天又是信箱打开的一天,赵含章照例往宫门口去散步醒神,看到开箱的人什么都没开出来,便失望的往回走。

  路过侧殿的立法部时,听到里面传来的激烈的讨论,便走进去。

  明预愤怒的道:“范侍郎,陛下虽说多参照秦简,却没说让你照搬,这什么夫为寄豭,杀之无罪,这样的酷法怎样再存?你是想让华国成为暴秦吗?”

  “什么暴秦,我又不是只立此法,还有后一句呢,妻若偷情,杀之无罪,夫妇偷情同罪,何错之有?”

  夫为寄豭,杀之无罪的意思是,男子要是在外面和别人有染,妻子杀之无罪;同理,女子在外偷情,丈夫杀之也无罪。

  明预脸都黑了,道:“此法不行,一项法律并不是只对男女公正就可以,偷情罪不至死……”

  “但前朝律法中载明,男子若因妻子偷情而杀妻,可不受刑,而妻杀夫,不论什么理由皆大罪,不可赦,这可不公平。”

  明预:“可以改这条,但不能改成秦律这条,范颖,你下次想改法直接就说想改的,不必这样旁敲侧击的试探。”他怕他会被气死。

  范颖理直气壮的道:“下官正是想改成此法,觉得此法甚好。”

  明预:……

  祖逖轻咳一声,插嘴道:“改成徙三年至十年不等如何?不分男女,同用此法!”

  范颖皱眉,“通奸之罪怎么算?”

  祖逖道:“通奸者,不论夫或妻,一经发现,皆罚坐监三年,与之通奸者一年以上,三年以下。”

  我看了一下书友们的建议,发现我还漏了不少人,有些地方考虑的也不够周到,所以对这一章小修了一下,大家可以重新扫一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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